一、离婚后冷静期一般要多久
1.离婚冷静期通常是30天呢。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那时候起,30天内,只要一方不想离,就能向登记机关撤回申请。
2.30天期满后接着的30天内,如果双方没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,那就算撤回申请啦。这制度是让双方离婚前能多些时间冷静思考,防止冲动离婚,能维护婚姻家庭稳定。不过要记住,不是所有离婚案都适用冷静期哦,像协议离婚里一方失踪这类特殊情况就除外啦。
二、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反悔法律如何处理
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之日起三十日冷静期内,任何一方反悔,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,并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,发给《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》,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。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若一方反悔后另一方仍想离婚,可通过诉讼离婚途径,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由法院审理判决。
三、离婚冷静期内反悔法律上咋处理
在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反悔,法律上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,并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,发给《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》,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。若双方仍想离婚,可重新申请;若一方想离婚,另一方不同意,想离婚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
离婚后冷静期一般要多久呢?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,并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倘若您对离婚冷静期的时长、在此期间的权益保障等还有更多疑问,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“立即咨询”按钮吧,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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